儿童测评管理条例
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委员会、北京舞蹈学院培训中心推出的《全国儿童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教程》,其宗旨是从素质教育入手,使孩子们能够快乐的学习,快乐的舞蹈。我们的课堂是按照这种理念打造教学模式,而我们对于孩子们的测评也应该是摆脱传统的封闭式考试,把教学目的充分在测评中展现,避免给孩子们带来过分的紧张和压力。我们希望孩子们参加测评时是带着愉快的心情,就像他们过儿童节一样的快乐。因此,我们以展演来代替考试,让孩子们每一次测评就像参加“六一”演出一样的快乐。老师们可以根据教材的内容、动作元素、以及训练目的,对每一个组合的队形、结构、人数进行改编,让每一个小组合看起来是一个小舞蹈,使我们平时的教学与测评有机的结合,让测评成为教学的延伸和展现,也使孩子们可以更快乐的在舞台上展现自我,也更符合我们的教学理念和孩子们的天性。
申请
1、 申请儿童教学测评的承办单位应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当地有着良好的信誉。同时还需具备开班考试所需的必要硬件(教室和展演场地)。
2、 承办单位必须在孩子测评之日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是电子稿),如在五一、国庆、寒、暑假等节假日办班高峰期,必须提前两个月申请,以便中心能做好考官的安排。
展演
1、 承办单位需要有一个适合展演的场地,如小剧场、多功能厅、大会议室等敞开式的展演场地(可以租)。
2、 把测评作为一次汇报演出,所有的孩子都是演员,家长都是观众(可以邀请相关人员观摩),考官就是评委。
3、 在舞台上展现的是一个个小舞蹈,教师可以教材内容为元素,进行改编、设计(包括队形、人数的变化,道具的运用)。
4、 所有的孩子们都穿指定服装和佩戴道具。
5、 对整个展演进行影像拍摄,制作成光碟,中心需带回来存档。对于展演形式比较突出的,中心会在年会上进行表彰,并在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刊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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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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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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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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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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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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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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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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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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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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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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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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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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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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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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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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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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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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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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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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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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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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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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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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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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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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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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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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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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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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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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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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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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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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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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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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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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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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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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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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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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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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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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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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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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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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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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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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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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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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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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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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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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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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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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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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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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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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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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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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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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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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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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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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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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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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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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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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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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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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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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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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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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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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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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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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