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班管理条例
教师班是培养舞蹈教师的重要途径,教师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教学质量。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教师班(包括各种考级机构)只是“教材班”,其内容主要就是教授教材内容,考试也是以教材内容为主。这其实与普通的舞蹈培训班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组合内容变成教材里的组合,如果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就算而通过考试,还是不会上课。而我们现在的教师班,是要真正成为教师班,让学完的老师(哪怕还是在校生),第二天就可以上课,明白怎么上课,也能让有教学经验的老师思路更清晰,掌握更多相关的知识,从而达到真正培养舞蹈教师的目的。
申请
1、 申请教师班的承办单位应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当地有着良好的信誉。同时还需具备开班考试所需的必要硬件(包括带冷暖气的舞蹈教室、把杆、照明、落地镜、音响设备、带桌布考试桌、文具用品等)
2、 承办单位必须在教师班开办之日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是电子稿),如在五一、国庆、寒、暑假等节假日办班高峰期,必须提前两个月申请,以便中心能做好授课教师与考官的安排。
3、 承办单位必须在开班之前一周内与中心确定培训考试人数、服装尺码,并把培训费款项汇入中心账号。中心只有在收到培训费之后方可指派高级教师和考官进行授课和考试。
4、 高级教师自行办班,须在考试之日前一个月与中心确定,如在五一、国庆、寒、暑假等节假日办班高峰期,必须提前两个月申请,以便安排考官考试。其他事项,见本条例第3点。
授课
1、 参加教师班的学员需填写表格,交纳学费及考试。
2、 上课需备齐所需教材和笔记本,讲教学法时不得缺课。
3、 参加教师班的学员必须着统一(中心指定品牌)考试服,不得佩戴任何首饰、项链,不化妆,上课时间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并把电话铃声设为静音。
4、 参加教师班的学员必须完成教材所需课时量,缺课超过五分之一的学员不得参加考试。
|
教程
|
学生证书
|
教师证书
|
|
阶段
|
星级
|
年龄(周岁)
|
课时(1.5小时)
|
组合
|
教学法
|
生心知识
|
合计
|
|
初级
|
一星
|
3.5—4
|
22—25
|
6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24小时
|
|
二星
|
4—4.5
|
22—25
|
6小时
|
|
三星
|
4.5—5
|
22—25
|
6小时
|
|
四星
|
5—5.5
|
26—30
|
8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26小时
|
|
五星
|
5.5—6.5
|
46—50
|
12小时
|
|
中级
|
六星
|
6—7
|
72—80
|
24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30小时
|
|
七星
|
7—8
|
72—80
|
24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30小时
|
|
八星
|
8—9
|
72—80
|
24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30小时
|
|
高级
|
九星
|
9—11
|
72—80
|
24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30小时
|
|
十星
|
10—12
|
72—80
|
24小时
|
3小时
|
3小时
|
30小时
|
详细资料请来电索取…
|